□白楊林
日前到某單位調研時聽到這樣一件新鮮事兒:一個過去在基層工作中經常愛挑機關部門和領導“刺兒”的職工,被選進機關,專門負責勞動紀律檢查、各項責任考核等工作。經過一段時間的檢驗證明,這名職工工作中不講情面,嚴格按規(guī)定辦事,取得了不錯的效果。對這種用人方法,單位領導稱之為用人之“短”。
一位人力資源專家說過這樣一句話:“發(fā)現并運用一個人的優(yōu)點,你只能得60分;如果你想得100分的話,就必須容忍一個人的缺點,發(fā)現并合理利用他的缺點和不足。 ”善于用人之“短”,就是根據每個人的特點,將其在平時看似短處的地方合理利用,從而達到一種化短為長的效果。 俗話說“寸有所長,尺有所短”,聰明的領導用人時,既要善于用人之長,又要善于用人之短。 任何人有其長處,就必有其短處。一個人有缺點或“短”處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人們對缺點或“短”處的歧視和偏見。一定程度上講,一個人的短處,有的時候也是一種長處。
善于用人之“短”,是一種態(tài)度、一種胸懷,也是一種方法、一種能力。無論是政界、商界,還是其他領域的領導,如能善于用人之“短”,實屬一種英明,堪稱“善莫大焉”的智者,也可謂“人盡其才、才盡其用”的精彩注腳。這就需要用人者積極地通過提高自身素質來實現“使用別人的短處”,達到人的“短處”得到“長用”的目的。
當下各行各業(yè)充滿了競爭,競爭歸根結底為人才的競爭。無論是機關部門、企業(yè)單位,乃至部室班組的員工,要想人人都是全才,顯然不現實。只有能夠慧眼識“短”,大度容“短”,科學用“短”,才能人盡其才,把每個人的作用發(fā)揮到極致。